臺中市政府水利局暑期實習

一、臺中市政府水利局來函:有關『檢送115年度「臺中市政府水利局暑期大學院校學生實習計畫」及實習名額1份。』乙案。」。
二、依據臺中市政府水利局115年度暑期大學院校學生實習計畫規定,本項實習不支付任何報酬,請各系所協助評估後協助轉知所屬學生周知,並請於期限內依規定辦理。
(一)申請資格:不限科系,惟申請者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須達70分以上,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。
(二)繳件方式:申請者將申請表(附件1)、前1學期成績單證明經系所用印後,以掛號郵寄至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綜合企劃科收。
(三)報名期間:即日起至115年5月20日(郵戳為憑)。

備註:此為轉發訊息,尚未通過系實習評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