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畢業條件

畢業條件
 
修課學分
(113學年度入學)
學分類別
應修習學分數
基礎課程
16學分
通識必修學分
12學分(永續實踐領域及跨自然、人文、社會三領域)
統計專業必修學分
72學分
選修學分
28學分
畢業總學分
128學分
須符合本校學生體育畢業門檻實施辦法之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