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3年暑期實習申請事宜,詳如附件一。 二、相關院系欲申請之同學,請於113年4月23日(二)前,檢具申請資料文件寄送至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(以郵戳為憑)。 三、實習名額需求一覽表、個人資料授權、實習生申請表及學經歷證明文件,詳見附件二~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