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海大學管理學院統計學系碩士班先修課程施行要點
民國100年06月21日系務會議通過
民國100年09月22日院務會議通過
民國103年10月07日系務會議修正
民國103年12月02日系務會議修正
民國104年05月19日系務會議修正
民國104年06月16日院務會議通過
民國107年12月18日系務會議修正
民國107年05月22日系務會議修正
民國113年06月04日系務會議修正
民國113年06 月11日院務會議修正
- 為協助相關系(所)學士班成績優異學生提前修讀碩士班課程,預先規劃專業暨學術研究方向,採取碩士班先修課程,以期達到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,茲依據「東海大學碩士班先修課程施行要點」特訂定本施行要點。
- 本系訂於每學期辦理學生碩士班先修課程申請作業;學士班修習滿5學期之學生,依規定申請手續向本系提出申請。由本系系務會議審核,每學年度下學期至次學年度上學期共錄取至多25名。錄取名單陳所屬學院院長核定後實施。
- 錄取碩士班先修課程之學生(以下簡稱錄取生),得依學校及本系之規定提前選修碩士班課程,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碩士班預備研究生資格。
- 錄取生得自四年級上學期修習本系碩士班課程,其及格標準與碩士班學生相同。
- 錄取生應與碩士班入學考試一般考生公平參加入學甄試或考試,經通過甄試或考試錄取,始取得碩士班學生之資格。
- 本系將協助錄取生輔導選課,以期該生能在本系五年內獲取學碩士學位。。
- 錄取生於學士班曾修習碩士班科目學分,成績達七十分(等第制B-)以上者,且該學分未列畢業學分數內,得酌予抵免碩士班畢業學分,抵免學分數以碩士班規定應修畢業學分(不含論文學分,且不受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有關研究生抵免學分上限規定之限制)。
- 碩士班抵免學分之申請,應於入學當學期加退選截止日前辦理,申請辦理學分抵免以一次為限。
- 錄取生於符合本系學士學位之畢業規定時,本系應報請學校發給學士學位證書;錄取生獲本系學士學位證書後,並於符合本系碩士學位之畢業規定時,應報請學校發給碩士學位證書。
-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,送院務會議備查後實施。